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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神2023-06-09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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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基金销量首度曝光! 总规模已达20亿******

  刚刚过去的2022年可谓个人养老金扬帆起航的元年,11月28日,个人养老金基金正式开售,各大银行渠道迎来争抢养老金账户的开户大战,基金行业也积极行动,纷纷增设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专属Y类基金份额,拓展新渠道,费率最低“0折”优惠,不少基金公司也纷纷官宣“开门红”。

  如今,随着公募基金2022年四季报披露,个人养老金首月销售战况也新鲜出炉。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去年年末,华夏基金旗下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合计规模超过3.9亿元,是目前唯一一家个人养老金规模超过3亿元的基金公司,除此之外,易方达、兴证全球、工银瑞信三家基金公司旗下个人养老金规模也已突破2亿元大关,中欧、南方、招商三家基金公司的个人养老金规模也均已过亿。

  从单只养老目标基金来看,华夏养老2040三年、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是目前两只Y份额资产净值超过2亿元的基金,上述两只基金Y份额成立至今,分别迎来1.80亿份、2.10亿份净申购。

  首批Y份额四季度申购数据出炉

  7家基金公司规模率先破亿

  2022年年末,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可谓基金行业年度头等大事,养老第三支柱“大时代”也正式开启。

  在经历了系统上线、增设Y份额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之后,11月28日,个人养老金基金正式开售,多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也持续迎来净申购,而随着基金四季报进入密集披露期,首批Y份额的销售数据也首次公之于众。

  Wind数据显示,截至1月20日,除了天弘基金旗下4只养老目标基金尚未披露四季报之外,其余已经增设Y份额的40家基金公司旗下129只基金数据均已披露。

  从这40家基金公司的整体情况来看,截至去年年末,华夏基金旗下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在上线1个多月时间合计迎来3.06亿份净申购,整体规模逼近4亿大关,不仅是目前个人养老金基金数量最多的基金公司,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个人养老金规模超过3亿元的基金公司。

  易方达、兴证全球、工银瑞信三家头部基金公司也表现不俗,易方达及兴证全球旗下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净申购超过2亿份,规模也顺利突破2亿元大关,工银瑞信旗下Y份额净申购逼近2亿份,整体规模也达到2.33亿元。

  除了上述四家基金公司之外,包括中欧、南方、招商在内三家基金公司去年年底旗下个人养老金管理规模也均已达到亿元级别。

  从整体情况上看,尽管Y份额增设顺序有先有后,但各家基金公司在销售首月均实现零的突破,整体净申购份额在3.44万份—3.06亿份之间不等。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华夏养老2040等

  五只Y份额规模破亿

  整体基金公司旗下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情况曝光之外,单只Y份额的销售情况也浮出水面。

  从单只基金份额来看,据已披露的公募基金2022年四季报显示,合计份额17.1亿份,仅两只基金份额超过亿元,分别为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Y、华夏养老2040三年Y,总份额分别达到2.1亿份、1.8亿份。

  此外,华夏养老2045三年Y、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Y、中欧预见养老2050五年Y、易方达汇智平衡养老(FOF)Y、易方达汇诚养老2043三年Y在去年底的份额也超过7000万。

  数据显示,Y份额整体销售显示“冰火两重天”,在2只基金Y份额的总份额超过亿份的背后,也有9只Y份额在去年底的总份额不足10万份,甚至最低的一只仅有2300份左右。

  从Y份额的规模来看,5只基金Y份额总规模超过亿元,目前规模最大的是华夏养老2040三年Y,规模达到2.19亿元。这只基金的基金经理为许利明,他在发行之际还率先自购所管理个人养老金基金Y份额。该基金去年底基金仓位为83.23%,重点布局了华夏恒生科技ETF、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国泰中证军工ETF、富国中证军工龙头ETF等。

  紧随其后的是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Y,目前规模达到2.04亿元,其基金经理林国怀是受到基民关注的FOF基金经理之一。而该基金去年底持有基金的仓位也达到85.65%,重点布局了兴全稳泰债券、国富中小盘股票、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工银优质精选混合等。

  此外,华夏养老2045三年Y、中欧预见养老2050五年Y、招商和悦稳健养老一年Y的规模也超过1亿元。其他规模较大的是易方达汇诚养老2043三年Y、工银养老2035三年Y、易方达汇智平衡养老(FOF)Y、工银稳健养老Y、中欧预见养老2035三年Y等。

  实际上,自个人养老金基金开闸以来,不少基金公司及销售渠道发力较猛,取得不错效果,在上市首日传出少数基金公司旗下Y份额申购金超过2000万的消息。目前基金公司的普遍动作是和各大银行、券商、第三方平台深入合作,大力推广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提供个人养老投资服务。

  对此,业内人士评价,得益于全行业各机构的协同推动,目前各大银行渠道的开户数都实现了较好的增长,且保持有一定的增速。不过,整体来看,个人养老金是一项新兴业务、长线业务,投资者的了解和信任还需要更长时间的积累。伴随着业务逐渐深入,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将稳健增长。

  对2023年权益市场较为乐观

  逐渐加大成长型基金配置力度

  随着A股市场回暖,大多数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自成立以来均斩获不错的涨幅,Wind数据显示,截止1月20日,共有129只养老目标基金Y份额成立以来取得正收益,占比接近97%。

  多位养老目标基金基金经理也在最新披露的四季报中谈及未来的大类资产配置展望,除了继续看好权益市场投资价值之外,在风格上有望加大成长型基金的配置力度。

  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FOF基金经理许利明表示,四季度保持较高的权益品种仓位,风格上向小市值和成长风格倾斜。整体上对2023年权益市场比较乐观,加仓了一些港股资产。未来会依据市场的波动情况,以及整个组合的风险承受能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组合权益持仓比例和结构。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FOF基金经理林国怀也在四季度提升成长风格基金的配置占比,他称,该基金在四季度逐步降低组合中价值型基金的比例,适度提升成长型基金的比例。组合风格上,目前权益部分依然保持略超配价值风格,但随着成长股的大幅调整,未来组合中将继续加大对于成长型基金的占比,保持一贯的“略偏左侧”和“适度均衡”的配置策略。

  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FOF基金经理蒋华安在展望2023年资产配置时提到,2023年宜利用低吸机会,积极布局权益。倾向于保持相对较高权益仓位,同时关注港股的战略性机会。权益资产方面,企业盈利增速有望在一季度筑底后温和回升,预计A股中期震荡上行,下行空间有限。

  结构上,战略性超配消费、科技+制造特征的成长板块,节奏上先均衡后成长。固定收益资产方面,在2023年经济温和复苏、物价总体稳定的背景下,利率有望区间震荡,上下行空间均不大,等待利率进入配置价值区间再加大配置。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FOF也看好未来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当期A股市场估值水平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市场风险偏好较低,充分反映了对经济前景悲观的预期。从中长期来看,A股市场已经具备很高的配置价值。风格配置方面,总体上坚持均衡化的配置思路。在行业配置方面,重点配置业绩修复确定性较强的金融地产产业链,如金融、建筑、建材、家居等,与安全发展关系密切的成长性行业,如半导体、军工、医疗器械等行业,以及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高景气度较高的新能源相关行业等。”该基金在四季报中分析指出。

  此外,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基金也看好黄金、白银贵金属商品在美元指数见顶回落和美国实际利率走弱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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